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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78365.com设14个内设机构和纪检监察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统计、信访、安全保密、综治维稳、应急处理、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组织协调综合调研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法规与行政执法监督科 

  组织起草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承担或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核审工作。 

  (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 

  承担监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指导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走私贩私违法行为。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拟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协调指导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科 

  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拟订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与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 

  (六)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科 

  负责本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承担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及年度信用抽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统计分析,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工作。 

  (七)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拟订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行政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对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本行政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本行政辖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登记注册企业档案管理及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八)商标监督管理科 

  负责商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指导企业商标注册工作。

   (九)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广告经营资格审查、广告登记等相关工作;指导查处广告违法案件;指导广告行业发展工作。

  (十)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科 

  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测工作;负责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组织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 

  (十一)信息管理科 

  拟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本系统信息化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完善工作。 

  (十二)人事科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干部任免、考核等工作;指导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三)财务科 

  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部门年度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本级财务、各类资金、固定资产账和财务人员后续培训;负责本部门所属机构的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四)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相关工作。